教师资格证是从事教师工作必备的证书,是教师进入教师队伍、获得相应教学资格的法律凭证。教师资格考试(简称教师资格证考试)是国家对拟任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进行的专业能力考核。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,笔试成绩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面试。
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教师资格考试的科目设置,帮助考生了解不同学段、不同学科的考试要求,为备考做好准备。
教师资格考试的科目设置遵循以下原则:
根据教育层次和学科特点设置考试科目。教师资格考试的科目设置要体现不同教育层次、不同学科对教师的基本要求,有利于选拔适合不同教育层次、不同学科教学需要的教师。
考试科目内容要与国家课程标准相一致。教师资格考试的科目内容要与国家课程标准相一致,有利于确保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水平。
考试科目要体现时代性。教师资格考试的科目设置要体现时代性,要适应教育发展的新要求,有利于选拔符合时代要求的教师。
根据上述原则,教师资格考试的科目设置如下:
一、幼儿教师资格考试
幼儿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包括:
学前教育原理
幼儿心理学
幼儿教育史
保育知识与技能
教材与教法
游戏与音乐
健康与安全
语言与表达
艺术
实践技能
二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
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包括:
教育学原理
心理学原理
中小学教育史
课程与教学论
学科专业知识
教材与教法
教育技能
三、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考试
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包括:
特殊教育学原理
特殊心理学
特殊教育史
特殊教育康复理论与方法
障碍类别专业知识
教材与教法
教育技能
考生可根据报考的教育层次、学科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。具体科目要求可详见《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》。
教师资格考试是教师进入教师队伍、获得相应教学资格的必经之路。考生应认真备考,努力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水平,争取取得优异成绩,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。